Pamela 的个人资料念念回首处照片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

Tang Pamela

第 1 张,共 1 张

忽如一夜梦回寒

欢迎第Web Counter位朋友

念念回首处

路远终到,魔障难消。
12月15日

如果我没来过这疯狂的荒谬的世界

      我承认,我不耐烦。我在漫长的岁月里保持了耐性,却在此刻无法继续。小和尚头顶干巴巴的毛线帽子,在这冰凉冰凉的早上显得那样杯水车薪。明亮的阳光沿着昨晚同样明亮的月光走过的路径,照进这个散发着行脚僧五湖四海气息的房间。在我的对面,藏人们走后硬邦邦的床板上,不肯停歇的尘埃一直在飞。藏人在清晨四点,欢快地唱着歌走进海拔三千多米高的寒风凛冽。他们衣衫单薄,面色青黄。他们喜气洋洋,目光如刀。

    我无法向你描述,在这样一个万念俱灰的清晨,倾听一个皈依不久的小和尚对我的谆谆教导,我心中是怎样的不耐。这本身是一种罪。就像我前夜在一群虔诚的信众面前宣布自己并非佛教徒时所犯下的罪一样。没有事实的错误,没有价值判断的错误,却本身就是一种罪。于是我的不耐又掺杂了罪恶感,在这个钟声还没有响起的寺庙清晨,在小和尚滔滔不绝的劝善弃恶训导中,一点一点地咬啮我的心,令我焦躁难安。我无法心如平镜地听他幸福地说着戒定慧,说着净土净空,说着忠孝仁义礼志信,说着三世因果真六道轮回苦,说着人人有座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说着他抛下的父亲母亲兄长,他的农田他的学校他的不曾开始的职业生涯。
    如果我没来过这疯狂的荒谬的世界,也许我会对他一笑了之;如果我没来过这疯狂的荒谬的世界,也许我会对他深信不疑。绝望需要更大的牺牲。直面山下梦幻泡影般的人生,还是在山顶的清凉世界中出离,到底哪个需要更大的勇气。“若见性志诚,念念回首处,即是灵山”,苦海无边,念念回首处,是否处处有岸?
 

11月4日

不道德

一个人的不道德因为一个国家的不道德而变得正义凛然。这些不沉默的少数,是你我的刀俎。那些已经抛弃了灵魂的,是否还找得到回家的路。
7月31日

八年

出差是对体力的极大考验。但更大的考验在于记忆。处于别样的时空,琐事如潮去又来,竟可以把父母亲人忘得一干二净。生活的本质就是这样,在貌似最充实的片段里,不客气地露出一贯虚无的内核。甚至连内核都是没有的,它只是偶然停留在河面上的粼粼波光,机翼上的薄薄雾气。八年。生活的外部没有停止过扩张,它乘着时间的翅膀,挟着我的贪欲,在我自以为看得见的世界里开疆拓土,却在生活的内部真刀真枪地攻城略地。它要成功了,但不可能有胜利。
《时时刻刻》里,在终于投湖之前,Virginia woolf向丈夫写道:"Leonard, to look life, to look life in the face. To know it, for what it is. At last to love it, for what it is. Then, to put it away." 所谓直面。
3月14日

朝如青丝暮成雪

十几年前《泰坦尼克号》风靡全国的时候,我没看,至今也没有看过,一直觉得遗憾。看了《朗读者》之后,再也不遗憾了──不用像很多人那样为kate winslet下垂松弛的双乳呜呼哀哉。但人世沧桑,电影还是残酷地揭露了。
之前几乎没有看过剧透,所以好心加庸俗如我者,看到两个年龄、背景相差悬殊的人沉浸床第欢愉时,竟希望他们会有美好的结局。不过这种以性开始的关系,最终能演化成默契的友情,也不能不算是善缘。
hanna 被判监禁前,michael明知自己可以帮她减轻罪刑,为什么半路回头?看电影的意思,大概是为了保全hanna的自尊。但我想,会不会michael自己也觉得难以面对,毕竟是他曾经为之付出感情的女人,却不辞而别,再出现时还成了全民公敌。当年就为这个目不识丁的电车售票员,他甚至拒绝同龄少女的邀请。换了我,我会后悔。一条明明看得见尽头的路,固执地走下去,勒马时只会加倍痛苦,连嘲笑自己的勇气都失去了。
中年的michael靠再一次朗读寻找救赎,hanna则吃力地靠学习认字来寻找内心的出口。50年代的michael迷恋hanna的身体,依赖于她,现在则反过来,hanna主动要求michael“给我写信”。
最终的会面安排得波澜不惊。hanna的自杀也显得理所当然。 我本以为michael会问她当年为什么离开,但是没有,他已是知天命的年纪,有了知天命的智慧。我还在爱恨情仇里鼠目寸光。
电影没有拿到很多奖,据说很多人质疑电影的主旨,不知道它想宣扬什么。关于纳粹的部分我说不出来,hanna的做法我不能容忍,哪怕她没文化。但我想,电影更多的是展现了一种人生,一切人的人生。每个人的命运,都有自己的奇崛处。暮年的她看着同样两鬓斑白的他说,孩子,你长大了。你长大了。时间把再奇崛的遭遇,都熨平了。就像她虽然从未真正爱过他,他却是唯一伴她到死的人。有的人来到命运中,很快又走了;而有的人会留下来,和你相濡以沫。
这部电影,总让我想起《爱情的牙齿》。两部电影几乎没有共同点,倒是很多相反处:前者内敛,后者张扬;前者爱在无言中,后者奔放淋漓。国产的文艺片,总是过于急躁,导演和编剧都急于把自己的人生观倾泻于银幕之上,剧情却难经推敲,冗长拖沓。题目的来历,据说是,世界上只有两种不能自拔的东西,一种是牙齿,一种是爱情。可是多数牙齿,不都是自己掉的么。只要时候到了。
3月13日

寒风

已经不是寒风了
甚至不再是风
它从耳边仓皇逃逸
刷白了你的鬓角和眉梢
 
寒风在你衣衫单薄时
光顾过你
在你不肯停歇的脚下
像一只生气的马达
推你走出不言语的少年
 
已经不是寒风了
风从心底吹来
在身体里攻城略地
仅仅半个夜晚
就抚平了血液的起伏凹凸
 
寒风凛冽的日子已远扬
春草可知离伤
 
 
1月11日

呼啸而过的青春,沉默不语的我

前两年躲在学校,宿舍离教室的时间距离不超过五分钟,冬天似乎刚来就走了。今年不同了,每天要在寒风凛冽中挤公交,冻得我龇牙咧嘴,下车时更是七零八落,脸上的细纹一下多了几十条。
我从来不送人新年礼物,收到的也极少,就像我很少去别人的博客留言,来我这里的人相应地也很寥寥。新的一年就这样寂静无声地开始了。
翻了一下这个space,08年空白了很多月份,看样子有望成为千万个“互联网僵尸”中的一员。大一时一个人大的老师来给我们讲马列主义信仰,他穿着朴实,模样客气,镜片后面的两只眼睛乏善可陈。他说,怎么判断一个人有没有信仰呢,去公交车上看看,那些打盹儿的人、眼神迷离的人、目光呆滞的人就是没有信仰的人。那么也就是今天的我了。
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有必要跟大多数人一样把过去的三百多天理出个一二三四五,虽然青春就像昨夜的北风,呼啸而过我锈迹斑斑的窗口:

1、读完了第二个大学,其实是为第一个大学的贪玩付出了时间和金钱的代价;
2、开始了第二份正式工作,朝八晚五,年假还没有探亲假还没有只有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三八妇女节……ach;
3、去了一些没有想过会去的地方,做了一些没有想过会做的事,犯了一些明知故犯的错误;
4、伤害了别人,痛苦了自己;
5、还没有找到回头的路,或者另一条出路;
6、伤感少了,伤心多了;
7、一首诗也没写;
8、看书没有买书多,买书没有买衣服多;
9、不看报了;
10、现金流终于为正了;
11、花心没有变,迷糊没有变,反反复复没有变,出尔反尔没有变;
12、长出四根白头发,分别被不同的人拔掉了;
13、四年来第一次在夏天回了故乡,“故”的意思是“逝去的",“不复存在的”;
14、沉默越来越多,快乐越来越少,荷包膨胀得很慢,情绪低落得很快;
15、话少的后果是朋友也少;
16、在北京七年,它不认识我;
17、还是没有找到大声说话的理由;
18、爸爸妈妈说我老了;
19、我还站在心里,停止不前。

阅历的增加并没有让我更聪明,只是更沉默,更固守自我,哪怕明知是错。
可现实它是个聋子。
12月28日

年终总结

没有经验,只有教训:花心没有好下场,不管是感情还是livelihood,挑花眼的后果是迷途无返。(不要暴走) Ach, mi vida.
9月26日

你是天空一样的

从06年以来,我常常感觉自己在水里。走在路上,就像走在水里,头上有微微的水的重量,脚边有水草在缠绕。有时双脚稍稍离地,漂在水中。有时大片的水砸到我的头上,它们淹没我,却并不让我窒息。它们只是淹没我。所以当剧场里的水渐渐充满了舞台,也渐渐充满了我的心。黑色的水,它们淹没我。你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但你无法知道。你听不见那一片肃杀的水声,它们响在我的脑后。它们淹没我却不窒息我。我只是麻木太久,麻木到忘了说话,忘了呼救。而你一直逃避。逃避。
8月26日

对人冷漠,对己沉默。或者反过来,都可以。

出版社很不厚道,八万八千字的中篇硬是撑到了180页。不过可能也幸亏大倍数的行距和页边距,一个中年男人的碎碎念才没有那么味同嚼蜡。

其实内容没有这样不堪,只是不像书名《一把雨伞给这天用》那样令人想入非非。一个人到四十多岁了还在怀疑人生,不知道该说他活得太迷糊,还是太清醒。不想再说太多,大概我想说的,他都说到了。

8月25日

段落式生活

很长时间以来,生活以段落的方式存在,比如以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为单位。现在这样的生活结束了,剩下的只是一望无际的未来。Ach。
6月20日

理想是一种病


《立春》看了有一阵了。看的时候有些气愤,差点没能看完,觉得顾长卫没有必要把几个心比天高命如纸薄的人以奇丑的面目表现出来。也可能是因为这样的一大群相同命运的人集中到一起,一群怀有自以为宏大的理想而实现无望的人簇拥到一个屏幕上,以一种放大的方式来如实展现理想的困境,令人倍感压抑和疲倦。

王彩玲并不是一个纸片儿似的理想主义者,导演很有心,她虚荣,清高,自以为是,但她也有自知,比如邻居的财物被老公骗得精光之后来找她推心置腹,她说,如果不是因为我比你还不如,你会搭理我么?很刻薄。当然这是后半段的故事了。

我觉得整个电影最刺眼的一幕是王彩玲到音乐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求人听她唱几句。一幅农村大妈打扮的王彩玲,却张口就要唱歌剧。音乐学院的女人穿着讲究,形容富态,精神自足,显然来自另一个世界。她说,去年你就来过了。王彩玲无语。

王彩玲最后回老家卖肉,让人想起《姨妈的后现代故事》里斯琴高娃坐在集贸市场摆小摊的情景。只是姨妈脸上写满了无奈,王彩玲却似乎平静得多。去年你就来过了。一个人怀抱理想太久,与周遭格格不入,那么她就越难看到理想实现的一天,因为她除了理想,什么也没有,除了幻想,什么也不会。对于笃信唱而优则上的王彩玲来说,音乐学院或是北京的大环境与她蜗居的偏僻小城并无根本的不同,她在小城遭遇的冷眼和打击,也在她梦想的彼岸等着她。

如果说王彩玲为着事业的理想四处碰壁,那么《颐和园》里的余虹则是为着另一种。原来在我作为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员为一日三餐疲于奔命的时候,还有人在顽固不化地拍着文艺电影。但《颐和园》还是让我诧异。片中的余虹日记,不管是以旁白的形式念出来,还是以字幕出现,都太刻意,太故作高深,太挥霍,太咄咄逼人,太顾影自怜,总之,太关注内心。比如片头的字幕:


有一种东西,它会在某个夏天的夜晚像风一样突然袭来,让你措不及防,无法安宁,与你形影相随,挥之不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能称它为爱情。

                                                                                                ——余虹日记


但我不确定电影的主题是爱情。电影没有交代余虹到底为什么迷乱,她为什么选择那样生活,选择那样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我只能归结为时代的迷乱。有人说娄烨故意拿性和六四作噱头,方便去国外拿奖。我不爱恶意揣测,倒是觉得把这两个吸引眼球的元素混在一起也无妨,何况对于十几年前的青春和政治,我们能窥探到的真相有多少呢。我只是想不好余虹到底在寻找什么,似乎一种宏观而飘渺的理想,一种可以敞开怀抱却绝不敞开内心的姿态,一种深刻而恣意、无所不包的生活。余虹的日记展现出她丰富的内心世界,只是语句怎么看怎么不像中国话:


欲望受到侵蚀,行动定要受阻,就是在爱情里我也体会到这一点,根本不存在出路,只存在幻想,幻想——这致命的东西。


还有:

人其实是愿意孤独的,人也是愿意死的。要不然为什么偏偏与最心爱的人作对,为何对眼前的一切漠然,而去注目永不可期的事物。


很像翻译的某位住在古堡中的外国作家的书信。


余虹在某一处对自己做了总结,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注定这样的命运……战争中你流尽鲜血,和平中你寸步难行。”什么样的人?余虹被车撞了,警察问她姓什么,她说,姓余,多余的余。她是多余的人。

李缇和余虹其实是一个整体。李缇选择了轻快地死(网上有人说咨询过创作团队,李缇那是失足,不是吧,前面明明有她几个悲伤欲绝的镜头),余虹则继续艰难地活:“为了欲望和浪漫的天性,我的确付出了代价,但是生活再艰难,我也不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余虹的理想是欲望和浪漫,比王彩玲的抽象,作用和命运却是相同的:高速公路上绝尘而去的周伟,并没有给余虹浪漫的机会;小城年复一年的立春,也没有把王彩玲的人生推向繁盛。但她们都继续着,以一种怀抱理想的态度,来麻痹生活的平庸——其实也不是平庸,只是不理想,不浪漫,不值得憧憬,不令人难忘。几年前看《像鸡毛一样飞》,印象深刻的一幕是,剃了光头的陈建斌一边走一边说,人总要选择一种生活,并且坚持走下去。于是为人父的陈建斌现在天天在电视上作配方奶粉广告。

《颐和园》为什么叫颐和园,不懂。据说余虹和周伟在颐和园泛舟那一幕是整个电影最平静的时刻,也是余虹一生中最平静的时刻。我倒觉得李缇光着身子在阳台给周伟剪头发、从楼顶缓缓后仰自然坠下去的两幕平静得难以置信。

《颐和园》看下来,像一部没头没尾的青春小说。《苏州河》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青春小说。《苏州河》里的娄烨野心小多了。《颐和园》里的独白起着点睛的作用,《苏州河》里的画外音则是情节必需。以前在哪里看过一个理论,说如果一部电影的画外音(画外音其实是导演的台词)太多,那么说明它不是成功的电影——既然有这么多话要说,不如写成小说。《苏州河》就是这样一部靠文字支撑的电影。不过说话者自始自终没有露过正脸,只看见他的手、侧影,吐出的烟圈。调子有一点类似《那时花开》,但《那时花开》是扑面而来的青春,《苏州河》似乎沧桑一点。不过谁知道呢,如果早几年看《苏州河》,我估计也会觉得它内涵深远情绪饱满。

娄烨的《紫蝴蝶》,我不记得了。最后一幕好像是敌机狂轰滥炸着祖国河山,痴男怨女却自顾自地儿女情长,背景音乐则大大方方地唱出全片主题(忘了)。娄烨似乎总有许多话要说,总是迫不及待地暴露他的内心,比如《苏州河》一开始两个人提纲挈领的对白: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 

  你会象马达那样找我吗? 

  会啊。 

  会一直找吗? 

  会啊。 

  会一直找到死吗? 

  会啊。 

    你撒谎。


听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这样看,《颐和园》还算含蓄。比起余虹的旁白,我更愿意把李缇墓碑上的无名留言看做娄烨的呐喊:

无论自由、相爱与否,人人死而平等,希望死亡不是你的终结,憧憬光明,就不会惧怕黑暗。

憧憬光明,并不意味着就能摆脱黑暗。理想照亮人生,也带来坎坷。也许理想是一种病,病人却乐在其中。不知道。这刀一样的时光,只是让我越来越无话可说。


6月7日

travel findings & lessons

日内瓦之行让我发现了几个关于自己的真相:
1、完全没有好奇心
2、喜欢工作甚于玩乐
3、一条路走上两次,就不舍得换了
4、看人越来越不准
5、不会拍照
6、不会被拍
7、话越来越少
8、话越说越慢
9、视力不好和营养有直接关系
10、以为会再去的地方,结果都懒得再去
11、以为会再见的人,最终都再见了
12、不好的预感总是很准
13、老了,不是因为年岁长了,是因为开始吞吞吐吐了
14、看上去还年轻
还有几个教训:
1、不可轻信
2、需要一把好伞
3、见到比自己大的一律唤作老师
4、不可以貌取人
5、开口前半分钟递过来的稿子一律不看
6、要珍惜休息时间
7、也要珍惜别人的休息时间
8、如果有人问什么时候结婚,决不能说没想好,要说,啥,结婚?
9、不直接问一个人的年龄和工龄
10、勤打听
11、多八卦,少废话
12、不可托运现金,不然行李箱会在想象中遭遇各种厄运
5月23日

picasa

google的picasa似乎已经出来很久了,今天不想干活,决定尝试一下新技术。
发现满好用,而且有专门为mac开发的iphoto plug-in,甚至还有手把手教怎么用的视频(http://picasa.google.com/intl/en_us/web/mac_tools.html)
于是把从来没用过的iphoto也调出来,跟itunes有异曲同工之妙,模样也不错,以前怎么有人跟我说没用?
plug-in装上以后可以直接把照片导出到picasa相册,免去了在网页上操作的麻烦,记得163和yahoo的相册都没有这么方便。也可能是我落后了。
吃惊的是电脑里除了Photobooth的大头照,几乎没有别的照片。。。只好建了个极简的相册,而且开放哟,http://picasaweb.google.com/oddinger/Starter
明天是两年研究生的最后一节课(突然想起来),老师特意让我们做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的演讲。这篇演讲早就滥大街了,在杂志社时还编过,可是那句曾令我激动万分的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却忘了是怎么翻的。人生的大道理,被各种人讲过了,还是不能写到心里。
要滚蛋了呀。space上空白的那些月份,不晓得在为什么奔忙。所谓逝者安息,生者继续,就是继续这无爱的生活吧。
5月21日

月牙白

偶然在网上看到,指甲上的月牙白(半月痕)越少,意味着身体越差,大惊。
中学时,都说指甲上白的越多,贫血越严重;前段时间剪指甲,发现白色竟全消失了,大喜,身体好哇。
……
结果反了,貌似越多越健康,如果八个指头都有说明精力旺盛,如果连小指头都有意味着精力特别旺盛。
我找来找去,只在右手大拇指上看到若隐若现的一丝白色,郁闷了,难道连我的爪甲都在提醒我青春不在么。
2月25日

面试问答

被中行从炮灰中扒拉出来,扔到一个听起来很强大的部门面试。
面试官C:你从XXX部调剂到本部,没有什么想问的么?
我:"有!如果有幸被录用,请问我的职责是什么?“
面试官ABCDEFG集体皱眉,垂首……
……终于,面试官C抬起头,顾左右十秒,开口:
”唉,我们也在想啊,让你干点啥呢???“
1月25日

实验

在三环上,闭着眼跳上一趟公共汽车,向西。车一直开一直开。开到北京西站时以为是终点了,想不如换辆火车试试。但车没有停,还是一直开一直开。一直到刷卡器显示我已出走二十九公里时,终于忍不住,跳下车,差点吐了,literally.
1月2日

每次坐在公共汽车上,总是希望司机可以一直不停地开下去,一直开,一直开,开到我想不起来的时间和地方里。但每次我都老老实实地到站下车。
2003年7月的一个傍晚,我和朋友坐在出租车里,从北京最繁华的地带出发。我至今记得这个细节,是因为那晚温暖的夜风,吹进车里,让我大言不惭地谈起生活的真谛。四年后她结婚了,我没有找到另一个人分享这个话题。
我像每一个皮肤暗黄的成年人一样,在餐桌上发起无聊的讨论,关于责任,关于未来,好像我们真的还有未来。我为我的俗不可耐深感抱歉,请原谅我放弃了对另一种生活的假想。
你有没有找到比生活更大的东西?如果找到了,请告诉我。请告诉我前面还有路。
在梦里,我从十楼扔下一条长长的缎带,顺着它滑下去。天天都想离开。
2007年是一次没有结果的长征,我走了不少路,却没有看到值得纪念的风景。
我越来越拙于言辞,表情木讷。我甚至无法说清此刻的心情。唉,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希望我至今仍在坚持。还有机会吗。
请告诉我前面还有路。或者我已在深渊。生活像流水,我在顺流而下。
9月4日

adulthood

我走到公车站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天也许早就黑了。天一直在下雨,我一直眯着眼,涉着水过来。车站边上的路灯很高,很亮,把剑一样的雨照得锋芒毕露。离车站十步远的地方立着一个大学的校门,不时吐出一队一队的年轻人。他们簇拥在马路对面的车站,每来一辆车,人就少了一点。我看着他们,水从我的头顶倾泻而下,草从脚下往上生长。我把背上的包挪到胸前。拉链坏了。我的车还没有来。我把站牌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马路中央漂着无根的草。
我从包里摸出地图。这个地方在地图里是个标准的平行四边形。我站在其中一个钝角。我要去的是另一个。有人那里在等我,他说有很重要的事。但他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我也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我的车还没有来。路灯周围水汽腾腾。越来越多的草漂进水里。越来越多的人挤进车里。我想如果雨一直不停地下,也许我可以游过去。也许我可以找到一条船。也许我根本见不到他。
5月28日

在照耀下

早上五点
风掀开窗帘
阳台上开了一朵花
一只鸟的影子落在花瓣上
轻轻地褪去了

梦里有几团圆圆的草
陆续飞到白云之上
在照耀下

生活被充满了
心也坐上热气球
路起起伏伏
从昨天爬过来
进入深绿的树丛
路过壮硕的马尾草
它们长出金色的时光之翼
腾空而去

在照耀下
生活被完完全全地充满了
我找不到说话的舌头
只有一张吃饭的嘴巴
可是就连它
都被塞住了
3月10日

给许知远做翻译

在看《那些忧伤的年轻人》,没有预想的好。2001年初版的书,再版时许知远没有做任何改动,就像里面的几十篇文章,一篇和另一篇,没有多大变化,讲述的都是同样的心情。之所以拾起这本书,第一是因为许知远,第二是题目里的“忧伤”,第三是“年轻”。年轻和忧伤放在一起,就像一副热热闹闹的油画里一片不易察觉的落叶,邀请有心之人一起搭乘一段感伤旅行。在书里,许知远很好地履行了他的承诺,一遍又一遍向书名致敬。

许知远应该是个记忆力超群的人。几乎没有一篇文章不会提到一个到无数个外国人(也有中国人,少些)的名字,一句到一整段他们说过的话。序言中,许知远坦诚且大方地为自己的这一“习惯”辩解:“渴望把这些秘密和光辉与周围的人群共同分享……我相信引用可能是通往伟大的最简捷途径”。我很赞同,因为每当我读到或听到一两个振聋发聩的句子,我也迫不及待要通过各种方法告诉他人。倒不是为了通往什么“伟大”,只是希望可以和他人分享对世界的理解。

不过,也正因为许先生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和海量引用,导致他的写作风格无可避免地“西化”。句式、用词、起承转折,都能在一篇地道英文中寻出它们的出身。所以,我时常暗想,如果为许先生做翻译,一定能轻松不少。看下面这段:

我没有重读这些作品,再版时它们完全保持了原貌,曾经的热情生硬与虚妄都流露其中。我在序言中总是故作老成与超然,其实内心仍徒劳地深深期待,这本书能卖得像周杰伦的唱片那么多,而丝毫不会有爱德蒙·威尔逊式的担心,这位我五年前就爱上的批评家曾经觉得他的书平装本销量太大——“大得足以使一个严肃的作家害臊”。
——《五年之后》

不需要太复杂的调整,就可以译为如下英文:
I did not give a second glance at these pages, so in the reprint they are exactly what they used to be, with the passion, bluntness and presumptuous fallacies radiating through the lines. I’ve been pretending to be experienced and detached in the preamble, but deep down in my heart crouches a vain but vehement hope, that the book can sell as impressive as Jay Chou’s album, without arousing any of Edmond Wilson’s apprehension in the least. The critic I fell in love with five years ago once worried that his paperback version was enjoying an unusually huge sales volume—“so huge that it naturally shames a serious writer”.

再来一段:
我热爱夜晚的北京三里屯,我让自己淹没于那些绰约的灯光,喧嚣的人群,还有那些浓妆艳抹的姑娘。这时候,我陷入了一种放松与焦虑交替的矛盾情感中。我的欲望被这暧昧的光线与晃动的吊带裙引诱了出来,然而我缺乏付诸行动的勇气。即使,我暂时性放肆地想象了,我与擦肩而过的某条让人迷离的吊带裙发生了某种令人又惊又喜的关联。很快地,一种隐隐的恐惧就会驱走那暂时的快乐,我开始担心自己会进入吊带裙所设置的圈套,担心明天是否可以正常起床工作,担心我充满鲜花与光环的未来……我再一次面对诱惑退缩了。
——《卡萨诺瓦——浪荡的精髓》

I love Sanlitun at night, where I can drown myself in the charmingly delicate lighting, clamorous crowds, and the heavily made-up girls, and where I find myself trapped in an ambivalent feeling, pendulous between release and angst. My desire has been enticed out of my chest by the sexually hazy light and swaying Spaghetti strap dresses, but I lack the guts to give it a shot. Even when I unleash my fancy once in a while, dreaming of some delightedly surprising connection between me and one of the enchanting strap dresses that just swim past by my side, but before long a looming dread will drive away my fleeting ecstasy. I’ll be worrying whether I’m caught in a snare set up by the dresses, or whether I can still get up to work tomorrow as always, or about my supposedly blossomy and glorious future—once again I fall back in the face of temptation.

没有冒犯的意思。许知远是我羡慕的人,无论他自己如何谦虚。语言是我们和世界相互理解的方式,可惜很多时候都词不达意。大概语言与内心的距离,就是我们和世界的疏离。
2月25日

写了个四不像

过日子是无聊,过节的日子是大无聊。计划要做的事,没做几件。挣到手的钱,花了,没了;写下的东西,却可以摆在这里或那里,留在心里。

苍老的一天


一 老掉牙的寓言

星期三是一个星期中的低潮。这一点从公共汽车上的拥挤程度就可以看出来。大家都找到各自的立足之地,继续回味昨夜的梦境,或者一口一口嚼着煎饼,嘴巴没动的人身上也散发着豆浆味儿,包子味儿,混合着车厢里的汽油味儿和新换座椅的塑胶味儿,让林素言终于忍不住斜起身子,用力把窗户推开一个缝。寒风闯进来,携带了清晨的氤氲雾气,林素言一下觉得自己要化掉了。临窗坐的一个中学生戴上帽子,继续睡觉。林素言连着打了几个哈欠,泪水涌上来,窗外淡淡的晨光就变成了粼粼的一大片,闪亮闪亮的。

孟云昨天晚上第一次在她面前喝醉了。林素言陪着他在酒店的洗手间吐了好几回。散席之后,林素言扶着不省人事的孟云出来,一连招手叫了三辆出租,三个司机都瞅了一眼便径直开走了。林素言无奈,把孟云扔在人行道上,自己去打车,第一位的姐按照林素言的指挥把车开过来,看见瘫倒在地的孟云,当即掉头而去。如是这般了几次,终于说服一位的哥,原因是林素言去路旁的水果摊要了一个塑料袋,向司机保证会管好孟云的嘴巴。接下来四十分钟的路上,林素言一手抱着孟云的头,一手撑着塑料袋。孟云一直一言不发,直到上了楼,林素言给他脱下大衣,把他拖到床上,开始一颗一颗解衬衣的扣子,孟云突然说,素言,对不起,今天真对不起。林素言哦了一声,对孟云的道歉有一点迷惑,不太确定他为什么抱歉。醉酒么?虽然是第一次,虽然害她一路神经绷得紧紧的,但她并没有觉得怎样。她甚至觉得有那么一点放松,因为在孟云不省人事的这些分分秒秒中,她体验到一种久违的自由感。林素言的冷淡让孟云认定她生气了,两只手开始慌乱地寻找她的手,林素言的不解迅速变成了不耐烦,她掀开被子,重重地铺在孟云身上。自己则收拾了一下,在沙发上迷迷糊糊过了一夜。

林素言用手背擦了擦眼睛,窗外的景物一一远去。她不留恋。日复一日不变的风景有什么值得流连。阳光倒是始终珍贵——每天从早到晚缩在办公室,最多能碰上朝阳和落日——今天天气很好,太阳已经突破云层,把阳光涂在一幢幢玻璃建筑上,玻璃再把反射了不知多少次的光芒洒到林素言的眼睛里,林素言想像此时一个人在窗外飞奔着,追逐她满面霞光的脸,她想像着那个人的样子,一定神采飞扬,自己也跟着飞扬起来,最后,她发现她不是在想像,而是在希望——她希望那个人是路辉。林素言有一些惊讶,为自己隐秘的愿望。她看见路辉在窗外奔跑,他的眼睛里是她灿烂的脸,那是八年前了,林素言对自己说。八年前,她跳上北上的火车,路辉一边在窗外追着一边开心地挥手说,素言,我会去看你的。素言,我会去看你的。素言。路辉当然没有来看她。但是那个情景却像古老的寓言一样住进了林素言的脑子。此刻这个古老的寓言复活了。

汽车进站。林素言扒着几个急匆匆上车的人好不容易下了车。她站在人行道上,眯着眼看向阳光照来的方向,没有奔跑的人,只有几辆自行车叮铃铃驶过。路辉始终没有来看她。她没有要求过,也没有遗憾过。但刚才,隐秘的念想偷偷展示了自身。寓言复活了,却依然老得掉牙。


二 最外围的圆圈

林素言昨天结婚了。她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一点,但办公室的同事们显然没有。几年的工作经验让林素言认识到,职场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位于中心的人,一种是边缘的人,或者说,一种是得意的人,一种是失意的人,但无论怎样说,她都属于后者。这一点从开会时她坐的位置就能看出来:会议室是普通的一个圆圈套一个圆圈,总共四层,林素言坐在最外层,也就是最大的那个圆上。每次开会的时候,她都有冲动找把尺子量量自己和圆心的距离。不过,每个员工离圆心的距离远近并不影响相互之间的礼尚往来,尤其是口头上的,所以当林素言一踏进办公室,几个同事就跳将起来,喜气洋洋地向她道贺,又痛心疾首地表达了因各种原因未能出席婚礼的遗憾,再七嘴八舌地询问林素言身为新嫁娘的感受云云。不过,还没等语拙的林素言想好怎么回答,众人就迅速将话题转移到从隔壁办公室听来的八卦上。林素言看见自己脑子里的那个圆又大了一圈。


三 你在担心什么

林素言跟孟云在一起一周年的时候,他们决定用旅行来纪念。下了飞机,孟云租了一辆车。因为没有后备箱,孟云便一抬手将行李箱扔到车盖顶上。林素言皱起眉头。

会掉的吧。
不会。
会吧。
不会。
掉了怎办。
不会掉。
真的?
放心。
你确信?
我说不会就不会。
……

接下来的路上林素言叫孟云停下来不下十次,检查箱子还在不在上头。最后一次,孟云终于沉不住气,憋出一句:不会掉就是不会掉,你担心什么啊。

林素言不语。她坐在车里,看见窗外绿树成荫,绵延不绝。她也想不好她在担心什么。箱子里只是一些随身衣物,不值几个钱。

不过还有回去的机票。她对自己说。


四 线索

林素言刚打开办公室的电脑,孟云的电话就来了。头一句就是昨天晚上临睡前那句。

孟云说,素言,真对不起,我不该喝醉酒,尤其不该在这么重要的日子喝醉酒。听到重要两个字,林素言抬了一下眉毛。电影里总是说,每个女孩子在小时候都盼望自己穿婚纱的那一天。成年以后,林素言终于相信这是艺术的虚荣心。至少她自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盼望。所以当她在昨天“实现”这样的“盼望”时,她并没有觉得这是人生中一个重大的时刻,也许是因为她和孟云同居太久,也许是因为知道他们俩同居太久的人太多,总之婚礼进行得很沉闷。人们只好不停地向孟云敬酒,慷慨地表示他们的美好祝愿,才使得婚礼维持到体面的长度。另一方面,素来滴酒不沾的孟云居然来者不拒,对所有敬酒者的祝福慨然受之。林素言突然想,很多年以后,当孟云回想自己结婚当日的情景,他肯定会很轻易地想到,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也许是唯一一次)醉酒,然后记忆会顺着这条线索慢慢展开。

可是她呢?


五 你喜欢什么颜色

一天夜里,林素言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孟云指着前方两把撑开了交叉放在一起的雨伞对她说,你看,前面两把伞,一把是淡黄的,一把是淡绿的,两个颜色我都很喜欢,但当它们这样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林素言醒过来,觉得很惊异。这个梦似曾相识,好像真的发生过。她在黑暗里躺了很久,终于忆起来,很多年前,在中学体育馆观看一场篮球赛的时候,她指着对面看台上两把同样的伞,对路辉说过同样的话。末了,她扭过头问路辉,你喜欢什么颜色。路辉看着她说,我喜欢你的颜色。

林素言无声地笑起来。她在黑暗中摸了摸自己的乳房,回想当时发育到了什么程度。接着他推醒身边熟睡的孟云,问他,你喜欢什么颜色。

孟云睁开布满血丝的眼,梦游般答道:红色?


六 心不在焉

星期三下午是一周一次的公司例行会议。一般总结最近的销售情况,讨论现存战略是否最佳,提名几个优秀的销售人员,然后到月末大会的时候进行最终排名和发放奖金。林素言在公司做会计,不参与销售,所以这样的会议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心不在焉的林素言坐在离圆心最远的圆环上,惋惜了一会儿窗外的光阴似箭,又看看里面人人振奋激昂的脸。

不过,即使是与她关系密切的会,林素言照样神思恍惚。读书的时候,她甚至在回答老师问题时都会走神。虽然就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但她事后总是觉得惊诧莫名。再后来,她发现自己和男人做爱的时候都照样心神不宁,只不过她自己长久以来没有意识到,直到前一个男友和她提出分手时,咆哮着道出了这个事实。

所以,当公司老总叫到她的名字时,林素言正在缅怀上一段滑稽结束的爱情。这也不能全怪她的心不在焉。因为,老总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她无从想像林素言三个字从老总嘴里吐出来是怎样的音响。老总是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大家都叫她张总,有些发福,但穿着很干练,皮肤也很白,头发烫得很是得体,很符合她的年纪和脸型,谈吐四平八稳,让任何听过她说话的人都感到踏实。林素言只和她有过一次正面接触,那是她刚被招进来的时候,人事部门的头头带她一一面见各位领导。老总那天家里有事来得晚,林素言在她办公室门前等了很久。终于听见老总噔噔噔走来的时候,林素言看见她腋下夹了一本新出的《译林》。林素言眼前一亮,这么巧,她前天也买了同一本《译林》。于是,等人事部门的人趁着老总开门的当儿匆匆把她介绍完,她决定再呆一会儿。

张总也喜欢外国文学啊?
啊?啊,我期期不落。
这期不错。我也买了。林素言特意强调了后半句。
哦。是啊。不过我还是更喜欢看美国人写的长篇小说,法国人写的太罗嗦,情节不够精彩,文字上太讲究,看着不过瘾。
啊。是啊。

张总在办公桌前坐下来,林素言局促地退了出来,脸红耳热。她相信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失败的一次拍马屁行动。她知道张总指的是《译林》的头一篇小说,一个法国作家写的。不过她看书也沿袭了自己心不在焉的习惯,看着看着心思就飞去了十万八千里之外,所以杂志在她手里翻来翻去几天,一个故事也没看完,张总说的这个才看了不到五分之一。不过,这是不是反过来也证明,这篇小说确实不够精彩呢?

直到林素言感到自己的脸因为太多人的注目而变得滚烫起来,她才听见张总叫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名字。她很惊讶张总还记得她。

你们会计部那边开始学习新的会计准则了没有?
啊?学了,在学,正在学。

林素言一紧张舌头就打结。她越是意识到自己舌头打结就越是紧张。好在张总已经把头扭过去,旁边的一个人在跟她耳语些什么。众人的目光也离开了林素言火烧火燎的脸,她鼓起勇气朝四周看了看,发现李明亮没有来。李明亮是会计部的头儿,她的顶头上司。原来李明亮开会前有急事出去了,难怪老总会破天荒地问到她。林素言在这家公司呆了三年,比李明亮还早来半年,可是人家干了不到两年就晋了级,而她却一直是个素面朝天的小职员。林素言基于同性相斥的原理想,女老板的公司男员工都比较容易提升吧。这种想法给了她极大的安慰。

林素言并非一个没有上进心的人。刚到公司的时候,她也曾躲在洗手间为自己暗淡的前程偷偷哭过几回。不过,毕业后几次跳槽,几番折腾,更让她相信适应现实世界远比伟大的空想对自己有益。就好像你不会去问一个三十岁的人还有没有理想,林素言也不会问自己是不是喜欢她的工作。还有一个比喻就是,早就不是处女的林素言决不会问孟云在遇到她之前交过几个女友。


七 孟云讲的故事

林素言和孟云在一起两周年的时候,他们决定就在家里庆祝。所谓家,就是他俩合伙租来的房子。有那么一段儿,林素言天天梦想着一套自己的房子,尽管一个平方的价格是自己月薪的几大倍。后来有那么一天,她和孟云走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猛然抬头看了一眼路边的居民楼。因为有了年头,阳台外墙上裸露着风吹雨打的伤痕,黄一块黑一块。有的阳台栏杆上杂乱摆着花盆,里面的花花草草却无人打理,寂寞地疯长或是凋零。晾衣竿上吊着各色裤衩,发白的牛仔裤,松松垮垮的毛衣,还有一些光秃秃的衣架。低一点楼层的阳台还能看见笤帚、拖把一类的清洁工具。林素言突然想,这不是我想要的。她失魂落魄跟着孟云回到家,躺在狭窄却温暖的床上,抱着爱她的孟云,突然意识到她现在拥有的就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间、地点和人。有那么几秒钟,她不禁为自己朴素的情感热泪盈眶。

俩人吃完齐心协力做的饭菜,林素言和孟云安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林素言提议,既然是周年纪念,不如来点特别的。孟云说什么特别的。林素言说,我们来讲故事,就讲自己曾经喜欢过或者追求过的某个人,最终却没有跟自己在一起这样的故事。孟云笑着说,你真俗。林素言也觉得很俗,她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灵感,冒出这么个俗点子。如前所述,出于可理解的原因,林素言从来不关心孟云之前有过几个女友。但是现在她意识到,也许自己内心深处还是渴望知道的。两个人相互嘲笑了一会儿,都思考起来,然后孟云开口了。

我大二的时候,有一天一个室友带进来一个女孩子,说是他表妹,刚刚考进来,带来给我们认识认识。那个女孩长得不算太漂亮,不过笑起来有一种感染力,让你也跟着开心起来。我们都叫她小C。反正她表哥这么叫她,我们也跟着这么叫。

那次见面后不久,我就在学校电影协会组织的一次交流活动上又碰见她。原来她也喜欢电影。她一眼就认出我。那时候我很害羞,刚从小地方来大城市不久,不太懂得和女孩子打交道。但是她很大方,甚至有些霸道。每次看见我,都主动和我打招呼,拉我跟她并排坐着看电影。有时候有人好奇地盯着我们看,她也不在乎。她有个习惯,看完电影一定要出去吃点喝点什么,顺便对刚才的电影发表一番评论。后来我们就慢慢有了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一人请一次,轮流着来。有时候就去学校旁边的几家酒吧,有时候去小饭馆,有时候天气好,我们会步行很远,去另外一个大学旁边的书吧里坐很久。那里环境最好。小C的理论素养比我好,她看过许多书,熟知各种电影流派,所以一般都是她向我传授知识。那时侯电影协会每周组织一次看电影,我们俩就每周聚一次。除此之外,她偶尔会给我打电话,约我一起出去淘碟,或者去别的学校看电影。她是本地孩子,有很多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散落在各个大学,所以信息灵通。但我是外地人,在她面前总是不自觉地感到自卑,一张嘴还带着口音,所以对她的邀请我多半都以各种理由谢绝了。她倒是满不在乎,每次都不忘给我打电话。有时候还会送我一两张她觉得不错的DVD。这样我就不得不跟她去淘上一两次,好买几张回送她。我现在想当时之所以躲着她可能更深层的原因是我暗地里喜欢她,又不敢正大光明地追求吧。人自卑起来真是要命啊。

再后来,电影协会换了个会长,那家伙居然要每个会员缴纳会费。其实那个时候学校里很多社团都开始向社员收取各种费用了。理由也不是完全不正当。不过我们看了两三年免费电影,自然不愿意掏钱。于是我和小C俩人气愤地退了会。那个时候我们俩其实都收集了不少碟片,于是她提议我们自己组织一个观影社团,不用在学校挂名,就邀些好友,再带上一些爱好者一起玩玩就可以。我当然同意。我们的地下社团很快组织起来。如果说我和小C真的谈过恋爱的话,这个地下组织是我们爱情的顶点。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们俩人之间的矛盾很快出现。我说了,她是个有些霸道的人,骨子里流着战士般的血液。她把这个原本只是交流观影心得、甚至谈不上什么组织的组织当成了对抗学校“邪恶”势力的阵地。她开始明目张胆地跟电影协会唱对台戏,开始把海报贴在显眼的位置。我们是没有挂名的社团,说白了就是黑户,根本没有资格这样做,至少在我这个相信无规矩不成方圆的人眼里看来是这样。但她更相信自由。那时侯我正面临毕业,找工作的事情已经够令我焦头烂额,所以根本没有心思理会她在做些什么。

有一天,我在学校食堂地下一层的小饭馆跟几个老乡吃饭,互吐工作难找的苦水,她突然跑进来,气喘吁吁地说她早上刚贴的海报被人撕了,一定是电影协会的人干的,要我马上去跟他们理论。当着老乡的面,我怎么能被一个女人呼来喝去,加上饭还没吃几口,肚子还没填饱呢,哪里有力气去跟人家理论,何况你用什么理由跟人家理论?总之我当时鬼使神差,啪地放下碗筷,凶神恶煞地骂了她几句。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但是肯定很难听,非常难听,因为我的几个老乡听了都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小C的脸则因为喘气的红色变成了生气的紫色,随后她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我迅速意识到自己错了。但挽回已经无望。我三下两下扒完饭,给她打电话,约她在礼堂门口见面。过了一会儿,她冷冰冰地出现了,那天她穿了一件淡红的呢绒外套,整个人看上去粉嫩粉嫩的。没等我开口道歉,她就开始破口大骂,对我说了一大堆她从来没有说过、我也想像不出来她会说的话,每个字都很伤人,我想那些话一定令我非常痛苦,不然我不会一个字都想不起来,不然我不会在她停下来后立即向她咆哮。我向她大发牢骚,把我几个月来的各种不满都汇集成对她的攻击。但是她一直很冷静地听着,自始至终没有流下一滴泪。我发泄完了,安静下来,她冷冷地笑了笑,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她的眼神里充斥着对我的轻蔑,怜悯,鄙夷,漠然,还有距离。她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嚎啕了很久。为她,也为我自己。我那么在乎她,那么喜欢她,我约她出来本来就是想鼓起勇气告诉她这一点,但是没有,我太残酷了,我们都太残酷了。我看过那么多电影,很多电影都试图向你证明,两个相爱的人很多时候不得不以相互伤害来表达彼此的爱,我一直不相信,以为那是艺术的必需和矫情,但现在我相信了,也接受了。之后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她,她那临别一眼中的轻蔑让我相信是我辜负了她。每次在校园里碰见她,她依然跟身边的男生或女生谈笑风生,神采奕奕的样子,看见我也不忘说一声嗨,但她再也没有认真看过我一眼。

我终于找到一个自己并不满意的工作,狼狈结束了校园生活。离开之前,我把所有的碟片都处理了,不管是自己买的,还是她送的(我本来想归还她送给我的那些,但她表哥含蓄地转达了她不想跟我再有任何来往的意思),能卖的都卖了,卖不掉的送人。总之,我离开学校的时候,感到自己心里什么都没有,包括小C。就像不曾到过一个地方,不曾发生过一些事,不曾见过一些人。后来我也不怎么看电影了,电影也越来越不值得看了。我想,爱好也好,爱情也好,爱人也好,都是一阵风,吹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吹走了,就不会再重来。


八 诅咒吧

孟云讲完了。但他显然还沉浸在尘封已久的过往被突然打开时带给他的痉挛中。那是往日之痛,因为压抑而愈显沉重。而林素言的胃部则真的在痉挛。她恨自己。恨自己不该挑起这个话头。她也恨孟云。她从来不过问孟云的过去,与其说是大度,不如说是自私,因为她不愿相信孟云有着任何历史,或者说她不愿相信任何人有着任何历史。在她看来,只有自己是一堵墙,没人能够穿透,没人能够推倒,没人能够知道她的内心。而其他人则都是水做的,透明得什么都没有,透明得有什么都能一览无余。这是她维护自己精神独立、维护自己卑微自尊的可怜的方式。但现在这堵墙化成了水,化成了烟,她四处流淌,随处飘散,大地上则树立起一堵又一堵无法穿透的铜墙铁壁。她想尖叫,想大声诅咒,想把孟云揍一顿,想咬下他身上几块肉。但她什么都没做,她安静地坐着,任凭胃里翻江倒海。

孟云抬起头,他终于从自己混沌的青春往事中挣扎出来。他看着神情僵硬的林素言,说,素言,该你了。

林素言想了想,虽然是她的提议,但她显然没有任何成型的故事可以马上与孟云分享。何况孟云刚才的讲述还在她身上发生着各种作用。于是她说,下回吧,明年这个时候再讲。

孟云当然不依,缠着她非讲不可,最后看她确实不肯,说,不讲也要想个节目才行。林素言说,我们做爱吧。

于是他们开始默默地做爱。

直到昨天,林素言和孟云在一起总共三年零十个月又七天,同居了三年零九个月又十天。他们在一起常常做爱,有时候是因为两个人都很有欲望,有时候是因为两个人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任何欲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无聊。林素言发现这条规律的时候很激动,因为她突然意识到她可以给所有看似凌乱发生的事物各自发生的理由,把混乱无序的世界整理为一个个条分缕析的程序。还有什么比生活在一个可以自己掌握规律、预测趋势的世界更让人安心的呢。


九 当忍耐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例行会议刚开完,李明亮就办事回来了。林素言亲眼看见他尾随张总进了总经理办公室。她紧张起来,担心自己刚才表现欠妥,或者干脆说错了话。但她仔细想想,最近确实开始学习新的会计准则了,上周财务开会还说了一次,应该没错。她告诫自己不要疑神疑鬼,专心工作,可是思绪还没集中,李明亮就探个头进来,林素言,来我办公室一下。

林素言只得硬着头皮站起身,开门出去。李明亮走得飞快,他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但等林素言刚出门来到走廊上,他已经没影了。几十米的走廊显得无比长,林素言一步一步往前迈。对上级的恐惧是林素言一大顽疾,上幼儿园时害怕阿姨,上小学了害怕老师,上大学了害怕辅导员,工作了则害怕所有比她级别高的、资历深的。李明亮虽说比她晚来半年,但实际上比她年长,工作经验也多些,何况还很快得到老板赏识获得晋升。所以林素言对他向来是敬畏有嘉。

进了李明亮办公室,林素言看见他笑眯眯地站在办公桌后看着她。他身后墙壁的上方挂了一块匾额,写着“天道酬勤”。李明亮喜欢勤快的员工。因为张总喜欢勤快的员工。哪个老总不喜欢勤快的。李明亮见她双脚迈进来,头一句就是向她道喜,又问她干吗不请个婚假,公司可以批的。林素言连忙道谢,又连说不用不用,工作要紧,何况最近任务重。其实她是觉得没有必要,跟孟云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两个人不愁没时间在一起,愁的是在一起却不知道做什么。

李明亮笑呵呵地请她在沙发上坐下,自己则把椅子拖出来在她面前坐下。

素言,你在公司也干了差不多三年了吧。

林素言心里咯噔一响,不好,李明亮是个有妻女的人,向来和公司的女职员保持距离,从来没听他这样亲昵地称呼过任何人。林素言想这下完了,十有八九没好事,于是唯唯诺诺地应承着。

素言,刚才张总和我谈了一下,她觉得你不错,想让你负责这次的学习。你看怎么样?

林素言想,还不如把我炒了呢,让我负责,我哪儿会管人啊。可是这话也不能说,她只好一脸为难地表示了一下自己恐怕难以胜任影响大家,最后推辞不过又满脸堆笑地应承下来表示愿意竭尽所能。临走时,李明亮拍拍胸脯,说,不要怕,有什么问题,尽可以来找我。

林素言从办公室出来,想起忘了问李明亮由谁来告诉她的同事们从现在起她要做一个小小的,哪怕是临时的负责人。她自己是绝对说不出口的。但她又不想折回去看见李明亮的脸,于是决定暂时不想,也不说。

张总怎么就觉得她不错了呢!林素言打死也想不出为什么。她不是不求上进,她只是不想跟任何人产生冲突。几年大学生活的风风火火、几年职场的颠沛流离让她对安静平和的生活倍感珍惜。她和办公室的同事们虽然交情冷淡,但绝对没有大的冲突,可是管与被管却无疑是一对不可能化解的矛盾。林素言甚至觉得这是她职业生涯中又一个坎。

大学毕业后,林素言换了几个工作。前后几次找工作的经历让她清楚看到自己改变的轨迹。面试第一份工作的时候,被问到为什么选择这个工作,她说,因为我相信这是实现我人生梦想的第一步。结果第一步还没迈出她就拔腿跑了。第二份工作,同样的问题,她说,因为我希望在这里实现我的人生价值。结果人家没等她证明自己有什么价值就含蓄地告诉她她在这里没有价值。第三份工作,她不等人家问就自己说,之所以应聘这份工作,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学习背景和实践经验可以为贵公司做出贡献。于是她就开始了她的贡献,直到现在。

现在也许是公司终于想到要回报她了。然而她却害怕。林素言是个低调的人。在流行的杀人游戏中,她从不想当法官或者凶手,她只想当个平凡的被害者,躲在众人之中,陪伴一群寂寞的喧哗者打发一段无所事事的光阴。恐惧令她产生厌恶。她讨厌她的工作。尽管她一直拒绝往这个方向思考。现在她打算纵容一会儿自己的情绪,算是对脆弱神经的一点麻醉。她不喜欢眼前的一切,但是她一直叫自己忍耐,也许用不了多久,一切都会改变。

不过,一个在公墓工作的朋友告诉她,如果一个人让自己不开心的当下持续太久,那么这种不开心的现在将成为他整个一生。


十 林素言讲的故事

春天又来了,林素言和孟云在一起三年了。俩人决定去野外踏青。一路上两个人不怎么说话,但心里都在暗暗激动。三年了,不管感情是否浓烈如初,对他们俩人而言,都是维持最久的一段感情,与其说他们俩相互依赖,倒不如说俩人都依赖这份感情。林素言心潮澎湃,对她来说,她还要履行一年前的诺言,讲述她的那个故事。要知道,孟云可是一点没忘——他岂止没忘,他简直念叨了一整年。

车在一片开放的菜园子外停下来。他们下了车,走上小路。林素言说,这个地方适合讲她的故事,因为视野开阔,最接近自然。孟云拿出刚看完的报纸,想垫在地上让林素言坐下,林素言摆摆手,一屁股坐在土上。她开始了。

我高中毕业之后,离上大学还有两三个月。我就想找个临工干干,挣点生活费,也为父母分点忧。一个朋友介绍我去本镇的公墓打杂,我父母不太同意,我自己也有些发怵,但还是跟朋友去了,当是去看看。去的那天很热,夏天嘛,我记得太阳很大很大,那还是大早上。我以前没去过公墓,我家的老人都葬在山上,所以也挺好奇。到了之后,一个小伙子出来见我们,朋友说,我来的话,就是给他帮忙。原来公墓管理人新近去世了,这个小伙子也是临工,镇上还来不及安排新人。那个小伙子长我五六岁,很干净,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衬衫,平头,说起话来很简短。我们聊了一会儿,知道他叫路辉,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复读一年还是没考上,于是来公墓帮忙至今。我问他,在公墓工作有意思么,他很严肃地看着我,说你要什么样的意思,为死去的人服务,可以说很有意思,也可以说完全没有意思。我说不出话,不太明白他到底要表达什么,但就是这种模糊不清吸引我吧,第二天我不顾父母反对,一早就过来开始帮他干活了。一天十块钱,中午跟他一起吃。

到了之后他就带着我在墓地里转悠,他先带我去看刚死去的管理员的墓,墓碑是新刻的,上面的字还很粗糙,不像别的墓碑,都很圆滑了,有些字甚至辨不清了。他说,他刚来的时候,就是这个管理员带着他熟悉这里的环境,知道哪块墓底下葬着什么人的骨灰,好给前来扫墓的人指路。他说,现在我也要教你这些。几天之后,我就知道什么位置葬着本镇的达官望族,哪块墓碑迄今无人祭扫。

公墓占地很大,很空旷,视野很开阔,北面靠着一座大山,山上郁郁葱葱,往东边望去可以看见一大片绿油油的玉米地。我们的工作其实很悠闲,就是到处看看,清理清理杂草垃圾什么的,然后给来人引路,他说,夏天死人不多,所以比较闲一点。下午总是很热,我们有时坐在大树下乘凉,有时在屋里喝凉水。公墓有一个小小的值班室,给管理员用的,里面有厨房,有洗手间,有一个卧室,管理人坐在外屋,可以看到公墓大部分地区的情况。有一天,我们坐在外屋的长板凳上喝凉水,一边聊天。我突然忍不住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摇摇头说,没了。原来是有的,不过因为他没考上大学,因为他选择了公墓的工作,女孩子家里坚决反对,就吹了。我正要为他唏嘘,他却指指卧室的方向,说,不过,后来我们俩还在这里偷偷幽会了几次呢。我那时侯刚刚明白“幽会”是什么意思,脸一下子红了,他笑起来,摸摸我的头。可是我却一点没有讨厌他。现在想起来,当时他的言谈和举止应该算得上轻佻了,但我却不讨厌他,反而因此更喜欢他。我问他,那后来呢,后来女孩子去哪里了。他说,她嫁人了,嫁给了一个医生,因为那个医生治好了她父亲的病。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不过后来还是死了,去年死的,墓碑还是我帮着抬的,她也在,抱着小孩子,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往日情人出现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她已经把我忘了,不过我也不在乎了。

我问他,为什么不另外找个正式的工作。他说,你不明白,如果你在这里呆上两年,当你终于相信不管什么样的人,高低贵贱,男男女女,最终都要走上同样一条路,你就没有兴趣去开辟别的路了。我说,那是因为你走过的路还太少,经历的人生太少,所以才会如此短见。他笑着说,说你这种话的人,往往自以为自己见过足够多的人生,以为别人都赶不上自己对事物和世界的领悟力和理解力。我的脸唰一下又红了。他说的对。我又知道些什么呢。我的人生不也是白纸一张么。

我在公墓干了一个月,终于在我父亲的强烈反对下不得不离开了。最后那天,跟他道别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可能是热浪冲昏了头脑,可能是草地里的虫叫声太振聋发聩,我居然对他说,路辉,我要走了,不过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代替你那位女朋友的,而且,我可以晚一些嫁人。他听完就笑了,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说,你好好读书吧,我会去看你的,开开心心地读书,记住,如果一个人让自己不开心的现在持续太久,那么这种不开心的现在将成为他整个一生。我一直记着他的话,他却始终没有来看我。


十一 罪恶感

林素言撒谎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墓工作的朋友,自己更没有在公墓打过杂。路辉只是她中学时一个要好的男友,其暧昧程度甚至比不上孟云和小C。但她不愿意把和路辉的关系描述成一个平淡的、蒙胧的青涩初恋,于是处心积虑花了一年的时间编出这么个故事。不是没有别的人,别的故事,但林素言不愿意讲,或者说不值得讲。林素言相信,需要用语言表述出来的,都应该是值得记住的。

但孟云完全没有听出任何破绽。他长久的沉浸在林素言的故事营造的氛围中。看着他迷失的表情,林素言突然感到一种虚假的成就感。她没料到的是,孟云突然说,素言,我们结婚吧。

不安袭上心头。林素言暗暗揣测一定是刚才这个编造的故事刺激了孟云的某根神经。虽然结婚是迟早的事,林素言还是责怪自己欺骗了孟云,像是骗取了一场婚姻。直到结婚当日,林素言都被这种罪恶感深深困扰,挥之不去。


十一 巧

林素言终于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发现同事们都开始嘻嘻哈哈收拾东西准备下班。五点了。她没想到刚才和李明亮谈了这么久。她的电话也响起来,孟云。

孟云今天没上班。林素言一整天也没功夫过问他都干了些什么。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每隔一个小时都要向对方报告一下自己在干什么,或者干了什么。后来,报告的间隔越来越长,甚至干脆免了。反正晚上都要回到一个家中,还有一整晚的时间留给他们去回忆白天的鸡毛蒜皮。

出了电梯,进了大堂,林素言看见玻璃门外的孟云,捧着一大束花。在一起这几年,除了刚开始那几个星期,孟云已经好久没送过花了。林素言突然就觉得头发白了一根。

孟云看见她,急忙迎上来,把花送到她怀里,拉着她的手出门坐上车。孟云说,昨天晚上本该好好庆祝的,可惜他醉了,今天晚上要好好弥补,已经在林素言喜欢的一家饭店订了位子。夜幕已降,林素言坐在后排,看着外面成群结队的自行车,朝向天空横冲直撞的霓虹灯,她突然说,孟云,你昨天晚上为什么醉了。

孟云没说话,把车又开出去一里路。他不太习惯林素言叫他的名字。林素言从来不叫他。什么都不叫。

然后他说,昨天,小C来了。跟她表哥一起来的。素言,没什么,你别多想,我只是有一点惊讶,她怎么在这个时候来了……

林素言鼻子酸了。她听见小C这个名字的时候一点也没觉得什么,可是孟云最后一句话让她心酸了。“她怎么在这个时候来了”,如果孟云真的觉得没什么,他应该说,“她怎么来了”,或者,“她怎么会来”,而不会强调“这个时候”!他为什么要强调“这个时候”,他希望她什么时候来,如果她在他们结婚之前重新出现呢?如果在孟云认识林素言之前重新出现呢?

林素言忍住了。孟云努力从后视镜上看她。她缩下去。

孟云说,素言,你不会怪我吧。真的没什么。跟她没关系。

林素言摇下车窗,夜风闯进来,像冰冷的手摩挲在她的脸上。她说,没什么,只是有些巧。你知道我今天早上看见谁了?我看见路辉了。就在车子外头,他追着车跑,他说,素言,我来看你了。没什么,孟云,只是有些惊讶。他怎么也在这时候来了。
1月25日

北京

北京是个怎样的地方呢,我呆了五六年,也说不上来怎样。有时候北京是某个学校的宿舍,有时候是拥挤的办公室,有时候是一堆怎么也看不完的书,有时候是一群陌生却不得不与之交谈的人,有时候是挤不上的公共汽车,有时候是日暮归途中的倦容,有时候是令人哑口无言的起起伏伏。没有喜欢或者不喜欢,时空无条件存在。我则是时空的背景。

据说这个世界上最俗的理想有三个,第一是周游世界,第二是家财万贯,第三是作一个诗人。考察一下自己,第三个有过,第二个还有,第一个却没想过。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困于一隅吧。

几年前读到一位美国作家关于纽约的文章,讲各个阶层的人在这里各自的悲喜人生。忘光了,但一直记得一句话,”This is where so many people fought and lost",无数人拼力奋斗,却终于失败的地方。

地铁里一张张茫然却执着的脸,北京也是一个这样的地方吧。
1月8日

是时候了吗

我跟你谈起未来,你心不在焉
也许是我的语气不足以引起你的重视
但多数时候
你生活在白天
你在黑夜到来之前睡去,然后在翌日晨光中醒来
你生活在幸福中,并且对此深信不疑
而这给我带来不安,因为我看不到
看不到一个人的幸福会将他带往的方向
我说出我的想法
但我立刻后悔了
——它们太矫情啦,我选择的词语,思考的方式,此刻的表达

还是缄默不语吧
如果你相信没有更深的意义需要阐释
并且我建议你相信这一点
我见过很多可笑的例子,他们自以为目光深邃

我想我不可能看得更远了
我想我只是在重复一些早该遗弃的东西
那又是为什么呢
我在半夜惊醒,因为枕头掉到地上
而你居然也睁开眼,问
已经是时候了吗?
12月30日

炫耀

不知从何时起,越来越多热衷炫耀的人。炫耀财富的人我不在乎,富翁富婆们总是寂寞的。更多没有财富炫耀的人,则卖弄知识,经历,朋友圈子,唯一一次海外旅行,小道消息,童年时的智商,十年前偶然获得的荣誉。他们会从对一个生僻单词的过人理解,牵强附会出数年前读过的一本连自己也想不起名字的书,这本书毫无疑问,足以显示他们超出常人的智慧和品位。然而炫耀还没有结束,一本书可以继续勾引出一部电影,一个生前潦倒死后盛名的作家,一封被退回的情书,一些每个人在少年时都经历过的自作多情——哪怕是看起来负面的、自我批评性的描述,都可以因为他们的夸大其词和滔滔不绝,同时又是充满怀旧情调的语气,变成无可反驳的优越感,包围你东躲西藏的缄默。

这样的人是可怜的——我不是出于保卫自己的优越感而如此判断,因为我不过是他们中的一个温和份子。在无数强大的自我在无意识中组成的联盟面前,单个的自我总是需要一些自我承认的方式来确立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有的人选择以行动的方式,有的人以语言的方式。行动而成功者,人们赞之为实现了自我价值,夸夸其谈而一无所成者,则被讥笑为自恋,膨胀的顾影自怜。

人总是需要那么一点点卑微的优越感。就像虽然不是人人都争做第一,但人人都竭力避免沦为倒数第一。几年前在大学课堂,我习惯抢着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回答口语老师的问题,实际上我甚至没有听清她在问什么,我只是聒噪且无意义地证明自己不是哑巴,从而树立起自信和自以为是。

最近读奈保尔的《印度:受伤的文明》,1970年代的印度遥远,贫穷,混乱,野蛮,于我实在太难理解。作者不惜笔墨分析印度人认识世界和自我的方式,我想与任何封闭的社会和个体都有共同之处。一个远嫁欧洲的印度女人回家探亲,奈保尔问她,你在孟买看到了什么。女人想了想,说,我看到人们正活着。不要以为这体现了女人任何抽象或形而上的思维。她的回答证明了她的封闭,她对外物对外人对世界的漠不关心。孟买人的劳作,休养生息,熙熙攘攘,于她什么都不是。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的精神自给自足。然而她又说,“我只和我的家人‘联络’“。 ”联络“,对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在粮食、种姓、宗教中苦苦挣扎的印度人而言,是个时髦而高贵的词。于是,仅仅通过一个简单的”联络“,女人被赋予了自夸的资本,优越感由是从容建立,炫耀天经地义。
12月28日

community

英语中有一个很难直接译为汉语的词,叫community。最早以为就是居民小区,后来发现哪儿都能用:political community, social community, press community, enterprise community, NGO community,最常见的international community。想一想,其实最容易传情达意的译文应该是“圈子”,比如,政治圈,企业圈,娱乐圈,社会圈子,媒体圈子;有时候高级一点,从领导人们嘴里说出来,叫做“界”:政治界,社会各界,新闻界,企业界,娱乐界。International community,约定俗成译为“国际社会”,国际社会是什么呢,还是圈子,各个国家组成的圈子,尤其是发言权比较大的国家组成的圈子。

人总是要属于某个community,哪怕小到一个班级,一个办公室。我们在community中,互相比照,比较容易找到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也比较容易找到自己的身份。身份是什么呢?身份是别人眼中的自己。

某人跟我谈起我们班上的某人。首先在耳边响起的自然是他/她的名字。然后顺次是衣服的颜色(冬天,衣服更换周期较长),脸蛋,发型,神态,最后是个性。个性在最后,因为它太复杂。我需要比照自己,才能确定他/她的性格。一个人的活泼,如果不及我,就算不得开朗;一个人的内敛,如果不及我,也算不得含蓄。这样想,在别人眼里的我应该也是如此这般形成。

两天没有去上课。不担心被老师捉住,但担心在其他同学眼中的形象。所以还是要郑重其事地说明理由。这就是community的约束力吧。

一天,有人突然问,你们班进来如何?我愣在那里,我们班?于是全班除我以外的十五个人在眼前依次蹦过,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都挺好的吧。